學與教

音樂科

宗旨

  1. 發展創造力和評賞音樂的能力,並透過音樂有效地溝通。
  2. 發展音樂技能和建構音樂知識,並培養正確的價值觀和態度。
  3. 透過參與音樂活動獲得享受及滿足感。
  4. 培養對音樂的終身興趣,並提高對音樂的重視。

本年目標:

  1. 有系統地傳遞正向訊息。
  2. 學生能主動學習,提升對音樂科的學習興趣。
  3. 學生能夠掌握學習、研習方法,懂得自我完善。

本科學與教/課程特色:

各類型課堂內外活動,均配合培養創意及想像力、發展音樂技能與過程、培養評賞音樂能力及認識音樂的情境學習四大目標。

1.「創意教學」: 讓學生透過多元化的音樂活動,學習藉著音樂表達個人不同的內在情緒。透過課堂上的演繹,讓學生更能分享創作成果

2.「重質學習」: 除課堂內學習外,更鼓勵同學參予課堂以外的音樂活動;設樂器班,外聘專業樂器導師,以小組形式授課,不但鞏固同學已有的音樂知識;藉小組教學,讓學生在音樂知識及演奏能力上,互相觀摩切磋,提高學習音樂趣味。另設音樂校隊,在訓練過程中,提昇學生演奏質素;藉著參與不同類形比賽,更開拓同學對表演音樂的眼界。

3.「建立學生自信」: 透過不同活動,如「SING 成星」、「PLAY ME」、「MUSIC CORNER」、「樂在迦密」等活動為學生提供平台表演。此外,鼓勵學生參與校外音樂比賽,肯定學生演奏能力,學生亦學習自我肯定,從而增強其自信心,增加表演藝術的樂趣。

4.「提高音樂欣賞能力」: 透過聆聽、讀譜練習、課堂樂器演奏等多元化音樂欣賞活動,增強學生音樂欣賞能力。

策略:

  1. 擴闊學生閱讀面,閱讀有關音樂家及歌劇的內容,讓不同能力學生有機會發展其閱讀能力。
  2. 課程中融入價值教育/正向教育/公民德育訊息,讓知識的學習與態度能相結合。
  3. 透過科本發展,提升不同能力的學生在音樂科學習的興趣及成就感。
  4. 三至六年級配合牧童笛課程需要加以調適,學生完成課堂內容,並進行延伸自學。

 

善用電子互動資源學習

肯定學生演奏能力,學生亦學習自我肯定,從而增強其自信心,增加表演藝術的樂趣。

學生在音樂知識及演奏能力上,互相觀摩切磋,提高學習音樂趣味。

增強學生音樂評鑑的能
善用電子互動資源學習
提升不同能力的學生在音樂科學習的興趣及成就感。
藉著參與不同類形演出,開拓同學對表演音樂的眼界。